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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4.03.19 来源:中国新经济观察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财政部副部长刘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基本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展改革等六部委负责人就16日晚间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解读,规划的公布意味着新型城镇化正式启动,各项配套政策将陆续出台。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的规划,也是中央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城镇化规划。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回答关于户籍改革的提问时表示,目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关于中国户籍制度如何进行改革,黄明回答了两个方面的原则意见:一是户改的政策与《规划》是配套的,改革的原则是明确的,即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改革的重点也很明确,就是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常住人口。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口落户的问题,要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口的城镇落户率。二是户籍改革与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是一致的,改革的措施与目标也是相适应的。

据悉,《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稿还没有正式出台。最近公安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对户改的政策进行了研究预测。黄明表示,《规划》中提到的努力实现一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是符合实际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文字实录如下:

【记者】我们注意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有个核心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一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请问怎样能够确保这一目标如期完成,户籍制度将如何改革?怎么样确保这部分的农民工享受到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以及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公安部副部长 黄明】感谢对户籍制度改革的关心。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情况。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去年公安部和发改委以及在座的各个部委,同心协力,调查研究,在总结这些年来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稿。在去年广泛征求了意见。12月召开了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之后,我们根据会议的精神进行认真修改完善。今年2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各部门、各地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关于如何进行改革,由于文稿还没有正式出台,在这里我可以回答两个方面的原则意见。一是户改的政策与《规划》是配套的,改革的原则是明确的,即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改革的重点也很明确,就是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常住人口。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口落户的问题,要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二是户籍改革与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是一致的,改革的措施与目标也是相适应的。我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最近公安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对户改的政策进行了研究预测,我们认为这个目标,包括1亿左右的人落户城镇,是符合实际的,也是切实可行的。当然,这个目标真正的实现不仅是要依靠户籍政策的调整,还要依靠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加快中小城市和建制镇的建设发展,还要依靠与户籍制度相配套的相关政策,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落实到位,而且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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